資料簡介: |
一、《中國統計年鑒—2009》系統收錄了全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8年經濟、社會各方面的統計數據,以及近三十年和其他重要歷史年份的全國主要統計數據,是一部全面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資料性年刊。
二、本年鑒正文內容分為24個篇章,即:1.綜合;2.國民經濟核算;3.人口;4.就業人員和職工工資;5.固定資產投資;6.能源;7.財政;8.價格指數;9.人民生活;10.城市概況;11.資源與環境;12.農業;13.工業;14.建筑業;15.運輸和郵電;16.國內貿易;17.對外經濟貿易;18.旅游;19.金融業;20.教育和科技;21.文化、體育和衛生;22.其他社會活動;23.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社會經濟指標;24.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社會經濟指標。同時附錄兩個篇章:臺灣省主要社會經濟指標;我國經濟社會統計指標同世界主要國家比較。為方便讀者使用,各篇章前設有《簡要說明》,對本篇章的主要內容、資料來源、統計范圍、統計方法以及歷史變動情況予以簡要概述,篇末附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
三、本年鑒所涉及的全國性統計數據,除行政區劃、國土面積和森林資源外,均未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數據。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原則,香港、澳門與內地是相對獨立的統計區域,依據各自不同的統計制度和法律規定,獨立進行統計工作。本年鑒中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統計資料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提供,國家統計局進行編輯。
五、與2008年版《中國統計年鑒》相比較,本年鑒內容上主要做了如下修訂:
1、由于全國第二次經濟普查數據尚在審核匯總中,故國民經濟核算篇中有關國內生產總值等數據仍為初步核算數;能源篇中平衡表2008年數據暫缺。
2、在綜合篇,增加了縣以下行政區劃資料。
3、在人口篇,增加了1996年以來總人口按年齡組分組的人口數及撫養比資料。
4、在資源與環境篇,增加了2000-2008分地區COD(化學需氧量)和SO2(二氧化硫)兩項考核指標資料。
5、在建筑業篇,增加了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人員和營業收入資料。
6、在文化、體育和衛生篇,針對部門統計方法制度的變化做了較大修訂,增加了公共電視和付費電視的分組及電視節目進出口情況;各地區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狀況;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資料。
7、在其他社會活動篇,增加了社會組織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情況資料。
六、本年鑒所使用的度量衡單位均采用國際統一標準計量單位。
七、本年鑒中部分數據合計數或相對數由于單位取舍不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做機械調整。
八、符號使用說明:年鑒各表中的“空格”表示該項統計指標數據不足本表最小單位數、數據不詳或無該項數據;“#”表示其中的主要項;“*”或“①”表示本表下有注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