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海南年鑒》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海南年鑒編輯委員會主編的地方綜合性年鑒,逐年記載海南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收錄年度性主要文獻及重要資料,為黨政機關、社會各界以及中外投資者認識、研究、開發建設海南提供全面、系統、準確、翔實的信息,同時積累海南省歷史的資料。《海南年鑒》由中共海南省委黨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辦公室)海南年鑒社編輯出版,于1989年創刊,創刊號為《海南特區經濟年鑒》,翌年改版為《海南年鑒》。1992年9月國家新聞出版署正式批準《海南年鑒》刊號。《海南年鑒》1993年卷至1999年卷曾以分冊編輯、集成出版的形式編輯出版,自2000年卷起恢復為一卷綜合本的形式編輯出版。
二、《海南年鑒2024》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設圖片專題、特載、專文、省情概覽、海南自由貿易港、政治、法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市縣、人物·榮譽、大事記、附錄15個部類,全面、系統地反映2023年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宏觀態勢以及各行各業、各市縣的情況,記述年度內重大事件,講述年度內重大發展、成就、問題等,旨在為社會各界和海內外人士了解海南提供基本信息、為推介海南提供基本資料、為研究海南提供基本素材。
三、本卷采取部類、類目、分目、條目的編輯體例,以字體、字號等版式設計區別不同層次。條目一級標題用黑體字加[]號體現。在編輯中盡可能將內容條目化。
四、本卷框架結構根據2023年海南省大事要聞和實際省情作部分調整。為體現年度特點和地域特色,圖片專題部類設《蓬勃興起看海南——海南推進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五周年紀實》《身邊的幸福事》2篇;特載部類設有《李強在海南考察》《李強在博鰲亞洲論壇2023年年會開幕式上發表主旨演講》2篇。專文推出《實踐二十三號衛星等三顆衛星在文昌發射成功》《天舟六號貨運飛船在文昌發射成功》《通信技術試驗衛星十號在文昌發射成功》《遙感四十一號衛星在文昌發射成功》《海南省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紀實》《蓬勃興起自貿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五周年綜述》《立法守護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頒布實施二周年綜述》《海南省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五周年成就回顧》《第三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海南環島旅游公路建成通車》《從政府工作報告熱詞看海南實踐》11篇。與2023卷比,省情概覽部類,增加“經濟社會發展”分目。政治部類,將原政治部類的人大立法、政法委與綜治、法制政府建設、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仲裁內容析出,設立“法治”類目;將原政治部類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海南省軍區、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南省總隊類目內容析出設立“軍事”類目,并將原社會部類的“退役軍人事務”分目內容納入其中,同時增加“人民防空”分目;將“紀檢·監察”類目下的“中國共產黨海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海南省監察委員會”2個分目合并成“紀檢監察工作”1個分目。經濟部類,在“經濟管理”類目下增設“金融監管”分目,將該類目下“糧食物資管理”分目更改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挪入“商貿服務業”類目;將“民營經濟”類目細分為“綜述”“中小企業發展”兩個分目;配合鄉村振興戰略開展,將“農業”類目下的“休閑農業”更改為“鄉村產業”,撤銷“農業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分目,相關內容并入社會部類“鄉村振興”類目;增加服務業記述比重,在“商貿服務業”類目增設“家政服務業”分目;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調整“城鄉發展”類目下分目順序,將“建筑業”調至“房地產業”之前。社會部類,“衛生健康”類目中,“綜述”改為“醫療衛生資源”,“醫療工作”改為“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拆分為“職業健康”“衛生監督”“健康促進”。“鄉村振興”類目中,“綜述”改為“脫貧攻堅成果鞏固”,“農村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改為“農村改革”,“鄉村特色產業”改為“鄉村產業”,“美麗鄉村建設”改為“鄉村建設”,增加“鄉村文化”“鄉村治理”。人物·榮譽部類,不再收錄“新任省級領導”。附錄部類,不再收錄“組織機構與負責人”。
五、本卷年鑒記述起訖時間原則上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為保持內容資料的完整性,部分資料適當上溯或下延。本卷中的價值指標,系以2023年當年價計算。
六、本卷主體文字和統計資料由省級機關各部門和各市縣政府辦公室等提供,編輯予以補充,并經各部門單位審核。撰稿者一般署單位或署單位和撰稿人姓名,同一條目由多個單位供稿者合署單位名稱。單位文中的主要數據與統計部門進行了核對,由于來源、統計方法或使用角度不同,如遇同一項目或名稱的數字不一致的情況,以省統計局提供的“統計資料”數字為準。
七、為免贅述,凡直書月、日而未明寫的年份,即為2023年;產量、產值等增長或減少多少,未注明與某一年份比較,即為《海南年鑒》記載當年(2023年)與上年(2022年)比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