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以201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的兵團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暨人口統計調查,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自治區有關部門及兵團各級黨政的大力支持下,經過萬余名普查人員的努力拼搏和260多萬各族職工群眾的積極參與,普查和調查工作取得圓滿成功,首次取得兵團總人口及豐富翔實的分組資料。為充分利用兵團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暨人口統計調查成果,滿足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需要,兵團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暨人口統計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已編輯出版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0年人口普查暨調查資料》(上、下冊),主要內容是兵團總人口的詳細分組資料和各師團場人口的結構資料。現將各師人口的詳細分組資料和團場分連隊人口的結構資料編輯出版,形成兵團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暨調查師、團、連數據資料。為便于讀者使用本資料,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2010年兵團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暨人口統計調查的對象是按《兵團人口界定辦法》規定的兵團人口,即由居住在兵團管轄的阿拉爾市、圖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和石河子市4個城市、175個農牧團場和獨立工礦轄區的常住人口及兵團和各師駐地方城區直屬單位人口組成。
常住人口由自治區人普辦統一組織、兵團人普辦配合完成普查工作,單位人口由兵團人普辦獨立完成調查工作。
二、本資料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各師人口數據資料,主要反映各師人口的詳細分組情況,分為6卷。各師后分列4個城市數據;第二部分是團場分連隊人口數據資料,主要反映分
連隊人口的結構狀況,分為4卷。各團場后分列建工師主要單位數據。
三、兵團和各師直屬單位人口統計調查的人口數和戶數,是根據《兵團人口界定辦法》填報,使用家庭戶均和人均指標時請予以注意。
四、本資料中八師152團人口數據僅為其普查區數據,與年報人口數據的口徑范圍不一致;十二師104團數據取自兵團人口統計調查資料。
五、本資料中的“兵團直屬”是指除各師、國資公司、中基公司和供銷公司外的其他單位。
六、本資料中部分相對數由于單位取舍問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做機械調整。
七、本資料中空項表示無數字或數字很小。 |